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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市《关于开展“小灵通”等通信工具捆绑办公电话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县纪委监察局日前联合县财政局、审计局、电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共同组织“小灵通”等通信工具捆绑办公电话清理工作。
在清理工作中,各镇、各部门都能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清理范围、清理内容、清理方法和清理要求,自行到电信部门取消捆绑业务。目前,全县40余家单位和部门认真进行了自查自纠整改,填写自查清理统计表报县廉政办备案,无“小灵通”等通信工具捆绑办公电话的单位实行了零报告,且各单位上报的数据统计表盖有单位印章和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亲笔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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